城管的形象为什么被妖魔化
近日,广州市进行2011年公开选拔市直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笔试。城管局副局长岗位的考题主要针对执法中的法律法规,也涉及如何应对城管网络形象妖魔化,如何塑造良好城管形象等。长此以来,城管的形象在各部门里一直都是最差的,源于这支队伍的执法模式简单粗暴!其实,城管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城市,行使集中管辖权而设立的一支执法队伍。20世纪90年代刚设设立时,这支队伍的主要工作便是“解决小贩带来的问题”,也就是解决小贩随地乱扔垃圾,占路违法经营等,可如今大多数地方的城管的理念已转换成“存在小贩就是问题”,由此也造成了小贩和城管势不两立的格局。
早在2年前,网上曾爆出一本名叫《城管执法操作实务》的牛书,里面有这么一段话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,身上不见伤,周围不见人”,这种最缺德的损招,最流氓的培训一直也在助长着城管歪风邪气。归根结底,从应然层面说,城管应当我以执政党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的宗旨为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的,按照某些观点,城管也应是人民的一份子,城管和小贩的矛盾应当属于人民内部矛盾,但现在城管只要发现小贩便视为眼中钉、肉中刺,只要是小贩的出现便是问题,便是执法的对象,从这几年城管的暴力、血腥执法手段——掀摊、唾骂、打人,随之而来的是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正当防卫手段——反抗,导致越来越多的“崔英杰事件”、“夏俊峰事件”的出现,这一矛盾这在逐渐向敌我矛盾转换。
城管执法,作为行政执法,应当具有程序性,先告知相对人违法的事实,拟处罚的法律依据,告知其享有的申辩的权利等,再作出正式、书面的处罚决定,甚至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只需要口头警告,要求整改,一再不整改才按程序予以适当的处罚,这才是文明的、称职城管该干的事。但现实生活中,城管执法便是下车后二话不说便掀摊、唾骂、打人,甚至对围观的群众也拳脚相加,而按照法律规定,当场处罚仅限于警告和50元以下罚款,没收财物明显属于程序违法。
在前段时间,很难某地城管做拆迁工作,与住户发生肢体冲突,公安民警接报后前往处置,制止城管打人行为,结果是众城管一拥而上,殴打出警民警,众所周知,在行政执法者中,警察应当拥有最高和最权威的地位,而大都不是公务员身份,顶多是参公、事业编甚至聘用人员,胆敢集体对警察动粗,正是目前这队伍素质的真实写照,在他们面前,警察尚且遭遇如此待遇,老百姓更是可想而知了。
作为城管最广泛的执法对象的小贩,他们大都是社会底层人员,收入低,生活没有保障,绝大多数小贩只是为了维持自己最基本的生活和开支,他们不去偷、不去抢,只是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赚取一点微薄的辛苦钱,面对这么一群本该收到同情的群体,政府本应当花更多的精力和财力来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,而现实却是祭出城管给予无情的打击,使得本身就不怎么和谐的社会愈发越离越远。
打击小贩的直接目的便是换取城市所谓的整洁,这是一种变态的政绩观,表面上的工程做好了便是政绩,城市的表面美化却掩盖不了底下的矛盾,也绝不是社会至于优越性的体现,也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写照。
只有尊重民权,才能实现民主,才能实现和谐,民权的被漠视,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,管理的主导思想不改变,和谐和幸福依然遥远,而水深火热,或许才是真实的描述。
城管的形象,究竟是被人妖魔化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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